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,区委决定,表彰一批全区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优秀社区(村)党组织书记、先进基层党组织,经差额推荐、实地考察、区委审查,下列党组织和党员拟作为区委表彰对象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间,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当面、书面及电话等形式,向组织部反映和举报公示对象各方面情况或问题。反映情况或举报问题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不得捏造事实,诬陷他人。举报人将受到严格保护。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,应加盖公章;个人反映情况,应署真实姓名、单位和联系方式。匿名信一般不受理。公示时间截止后,党员群众继续来信、来电、来访反映情况,转为正常信访处理。
公示时间:2016年6月22日至6月26日
举报受理电话:0731-84558216